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发挥“诉调对接”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更快、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
2021年4月14日,吴某在卢某处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吴某始终未偿还欠款,无奈之下,卢某将吴某诉至东宁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滕洪喜考虑到标的额不大,案件事实清楚,有调解的可能性。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滕洪喜法官根据案情提前制定好调解方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考虑民间借贷纠纷多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产生纠纷后,才使得彼此关系逐渐疏远甚至对簿公堂,办案法官以此为突破口开展两方面的调解工作。
一方面告知被告,偿还借款是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而原告借钱给他是朋友情谊,如不偿还借款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也会失去一份珍贵的朋友情谊。另一方面,积极劝说原告要换位思考,考虑被告的实际情况和困难,相互谅解。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节约了诉讼成本,更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并不意味着任何纠纷都要打官司,而是应当畅通诉讼外解决纠纷的渠道,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低成本的多元解纷方式。近年来,东宁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用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易理解的方式,广泛宣传诉前调解便民、高效、经济的独特优势,不断提高群众对诉前调解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