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诉前调解借贷纠纷 高效司法便民利民

发布时间:2023-08-16 15:53:30


近日,东宁法院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被告穆某向原告丁某借款7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至2023年5月9日,被告穆某偿还部分欠款,剩余部分未偿还,故原告丁某将其诉至法院。原告丁某诉至法院后,被告穆某再次偿还部分欠款,余欠4000元。

法院接到起诉材料后,经梳理案情,发现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有调解的基础,将案件委派给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及时联系当事人征得其同意调解后,组织开展诉前调解。调解员了解案情后,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解,一方面调解员告知穆某偿还借款是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如不偿还借款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调解员劝说丁某,欠款期间穆某多次还款,其有还款意愿,只是暂时生活困难,希望可以适当调整还款方案。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员,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诉前调解能够有效避免“小问题”升级为“大矛盾”,维护了双方关系和谐,推动调解协议的高效履行,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最大程度的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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