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官上门给我们做调解工作,不仅帮我们把纠纷解决了,还节省了诉讼费用!”近日,东宁市法院老黑山法庭副庭长滕洪喜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3年3月,被告王某在原告何某处借款23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日期,后被告偿还部分欠款,剩余部分始终未给付。无奈之下,原告何某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接到起诉材料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有调解的意愿。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滕洪喜法官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滕洪喜法官从情理与法理两方面向双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一方面告知王某偿还借款是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如不偿还借款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劝说何某换位思考,考虑王某的实际情况和困难,相互体谅。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协调下,双方达成同意分期偿还剩余借款的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得以圆满结束。
近年来,东宁法院始终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不断加大调解力度,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调解工作中持续发力,不断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力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高效、更便捷、更优质、更温情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