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帮我追回我的辛苦钱,我要了一年的钱都没要回来,你们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太感谢了!”9月11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拖欠劳务费案件,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原告马某受雇于被告东宁某物业公司从事保洁工作。2021年2-8月、2022年1月,原告马某在东宁市某小区从事保洁工作,但被告物业公司仅给付部分工资,剩余部分始终未给付。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无奈之下,马某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接到起诉材料后,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发现案件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为确保付出劳动能及时获得报酬,将案件委派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中,调解员坚持依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从法、理、情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做思想工作,耐心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调解员一边缓和马某的情绪,一边向物业公司宣读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情理等方面,与劳务公司释法析理。物业公司表示,对于欠款事实无异议,因部分业主未交物业费,导致经济周转困难,希望能与马某协商还款方案。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给付的调解协议。至此,一起矛盾纠纷顺利在诉前得以化解,既帮助当事人解决了困难,又为当事人节约了成本,减轻了负担,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东宁市法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机制,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纠纷的司法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