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诉前调解显威力,服务百姓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3-09-20 13:59:40


“感谢法官,帮我追回货款,解决了我的难题,保障了我的合法权益”。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在诉前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2月21日至2021年5月23日期间,被告张某在原告东宁市某食用菌商店赊购菌用物资,共计12855元。后此款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张某始终未给付,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发现该案件起诉标的数额不大,事实明确,法律关系清楚,如果能够在诉前化解,既能够为当事人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够最大限度缓和矛盾。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程序先行调解。承办法官滕洪喜了解情况后,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兼顾情理和法理,本着充分协商、互相体谅的原则,向双方释法析理,并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张某于2024年5月1日前偿还原告货款12855元。根据双方的申请,法院出具了“诉前调书”案号民事调解书,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

下一步,东宁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司法审判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在基层、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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