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多次释法明理,促成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归还全部欠款,实现案结事了。
王某民与王某波是朋友。2019年6月至9月期间,王某波在经营沙场期间,因经营周转需要,分5次向王某民借款52200元,王某波为王某民出具借据。后此款经多次索要未果,王某民将王某波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波应偿还王某民借款本金。法律文书生效后,王某民迟迟未收到欠款,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材料后,执行干警杨成帅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同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法律文书,多次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而被执行人始终以种种理由推脱履行。执行干警通过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欠款。执行干警并没有就此放弃,驱车前往148公里外的被执行人所在地,约谈王某波,向其释明利害关系,希望其能珍惜朋友情谊,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并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王某波当场给付部分借款。截至目前,王某波已偿还全部借款,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持续深化“执源治理”,探索执行前化解矛盾机制,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促进当事人“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思想转变,切实做到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