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让当事人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矛盾纠纷。
2020年3月10日,被告凌某因家庭所需向原告孙某借款90000元,并出具借款借条,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及利率。因上述借款经原告多次催要后,被告始终没有返还,无奈之下,原告孙某将被告凌某诉至法院。
法院接到起诉材料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有调解基础,便将案件委派艳霞调解工作室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从法理、情理切入,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理解。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原、被告的矛盾在调解员的积极调和下趋于缓和。被告凌某对于案件事实无异议,但表示自己最近生活困难,希望得到原告的谅解,可以分期还款。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全员参与诉源治理,全案全流程、全领域、全环节开展诉源治理。不断强化案件分流和诉前调解工作,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在立案阶段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途径解决,努力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调解工作程序前置,持续推进诉前调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