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司法为民零距离,上门调解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07-06 10:47:54


近日,东宁市法院成功诉前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赵某种植烤烟的土地与被告况某种植玉米的土地相邻。被告在给自己的玉米地打药时,未事先通知原告,且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致使原告的一垄烤烟受到药物影响,部分烤烟枯死,部分烤烟萎缩停止生长。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原告赵某将被告况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该案的滕洪喜法官考虑到双方是地邻,若简单一判了之,可能会激化矛盾,不利于邻里和谐,调解息诉才是最佳的结案手段。于是,本着为双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滕洪喜法官决定进村现场办案。

实地了解案情后,滕洪喜法官站在维系邻里和谐、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开展调解工作,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细心温和地讲通邻里人情。调解过程中,双方对于损失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赵某要求按每株30元进行赔偿。况某对于案件事实无异议,但认为原告要的赔偿过多。

滕洪喜法官本着从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利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向当事人说明了利害关系,前后多次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希望双方能够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

“民纷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东宁市人民法院打造现代化无讼东宁新“枫”景工作站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司法为民就在身边”的目标,认真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这一“法宝”,积极回应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待,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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