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民间借贷惹纠纷 诉前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3-07-05 10:46:02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诉前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发挥“诉调对接”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更快、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

王某与庄某系同事关系。2021年初,被告王某以为母亲看病为由,分两次向原告庄某借款220000元。2021年1月10日,被告王某向原告庄某出具借款借据一份,双方约定,借款于2022年1月偿还,按银行利率支付利息。可是,借款期限届满后,王某始终未偿还借款,无奈之下,庄某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接到起诉材料后,经梳理案情,发现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将案件委派给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考虑民间借贷纠纷发生在同事之间,于是从情理与法理两方面开展调解。一方面,调解员告知王某,庄某借钱给他是同事情谊,他应当珍惜同事之间的情谊,且偿还借款是其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如不偿还借款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调解员劝说庄某换位思考,考虑王某的实际情况和困难,相互谅解。

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也节约了诉讼成本,更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