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宁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用实际案例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
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期间,被告王某多次在原告某菌业赊购菌用物资,共欠菌用物资款20344元。上述欠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始终未给付,故原告将被告王某诉至法院。
法院接到起诉材料后,东宁法院立案庭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如果能够在诉前化解,既能够为当事人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够最大限度缓和矛盾。为高效化解矛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原告进行沟通,理清案件原委,由于案情并不复杂,就联系被告让其来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中,调解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引导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思路,寻找解决纠纷的办法。最终,在调解员的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意见达成一致,该案在诉前圆满解决。
近年来,东宁法院深入开展“无讼”模式创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减少诉讼增量,取得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无讼治理模式阶段性实效。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继续全方位发挥现有经验优势,为辖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渠道,让司法更有速度、更有力量、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