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宁市法院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肯定。
2022年12月21日,原告刁某与被告周某在绥阳镇某村菌包厂工作时,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冲动之下,被告周某将原告刁某踢伤。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刁某将周某诉至法院。
东宁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同村村民关系,如果能在诉前化解,将会起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东宁法院委派调解员调解。
调解当天,调解员李霞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详细了解双方实际情况与问题症结后,首先从双方同村乡邻关系入手,对双方进行劝解、调和,摆事实、讲道理。随后,调解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疏导。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近年来,东宁法院坚持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办案效率。下一步,东宁法院将以现代化无讼东宁新“枫”景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诉前调解工作,继续加强诉源治理,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群众提供低成本、更快捷、高效率的多元化解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