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小切口”,诉源治理“大文章”

发布时间:2023-05-25 10:06:24


“工资一直没拿到手,实在没办法了才来找法院,没想到能这么快解决,实在太感谢你们了!”一位当事人在调解现场笑着说。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通过“东宁和”法院管家小程序,诉前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2月,被告邹某雇佣原告张某到其菌地劳动。劳动结束后,被告邹某迟迟未给付工资款,经原告张某多次索要未果,故将被告邹某诉至法院。

接到张某的民事起诉状后,为确保付出劳动的人民群众及时获得工资报酬,东宁法院立案庭干警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引领当事人前往艳霞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接收案件后,积极联系被告邹某,向其告知拖欠工资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和要面对的诉讼成本。调解中,特邀调解员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困难,及时了解双方想法,完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邹某对拖欠工资的事实及数额均无异议,并愿意积极支付张某工资。张某愿意延长还款期限,双方约定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工资款。

近年来,东宁市人民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以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司法需求为职责担当,结合辖区矛盾纠纷特点,采用现代化无讼东宁新“枫”景工作模式,建立覆盖全市社区(村屯)的“一村(社区)一包村干警”工作机制,将多元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形成网格覆盖无死角、纠纷调处不延迟、服务基层零距离的诉源治理新机制,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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