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来帮忙调解一下吧!现在正是春耕时节,我村尹某和孙某因为土地占地吵起来了,调解不成耽误春耕呀!”
“朴支书,你先跟我说一下案情,我们这就往村里赶。”
5月11日,东宁法院现代化无讼东宁新“枫”景包村干警田凤臣接到东星村特邀调解员的电话,第一时间汇报法院党组,与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刘建军共同前往东星村,及时调解一起因土地占地引发的纠纷。
多年前,申请人尹某从三岔口镇东星村委会转包该村土地5.5垧。被申请人孙某也从东星村村民处承包该村土地5.5垧,但未实际测量。从此,二人成了地邻。几年后,尹某发现自己的土地少了,遂找到村委会。在村委会的主持调解下,孙某让出22根垄给尹某,并口头答应给尹某4大亩占地费4560元,但双方并未实际测量土地。后来,孙某发现自家土地面积不足,遂找到尹某,双方因土地面积认定产生纠纷。村委会调解未果,及时联系东宁法院现代化无讼东宁新“枫”景包村干警田凤臣。
考虑村民现在春耕忙,包村干警田凤臣与包村法官刘建军利用午休时间赶往东星村。到达东星村后,法官刘建军向村干部了解案件事实详情,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说各理、互不退让,法官立即决定到案涉土地查看争议土地情况。
来到争议土地后,在法官及村干部的见证下,现场对两家土地面积重新进行测量,确定边界,双方对测量结果均表示认可。
在实地测量和多方了解的基础下,刘建军法官分头做两家工作,一边对孙某晓之以理,告知其确实占用了尹某家的土地;一边对尹某动之以情,希望他本着本着睦邻友好的相处原则,互谅互让,换位思考。法官规劝双方不要意气用事,理智解决问题。最终,在刘建军法官2个小时的调解下,被申请人孙某当场给付尹某土地占用费34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东宁法院坚持学习“枫桥经验”,积极践行“无讼”理念,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主动走街串巷普法,深入田间地头解纷,积极探索多元联调,致力于创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无讼辖区,为推进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