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宁法院提前介入诉前调解,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快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筑牢社会矛盾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被告吕某在自家土地上起了四垄地,不料原告刘某发现后,要求吕某返还土地。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是自家的土地,双方协商未果后,遂找到现代化无讼东宁新“枫”景高安村工作站。
高安村特邀调解员调解无果,及时联系法院包村干警牟佳琪。包村干警牟佳琪与调解经验丰富的孙磊队长马不停蹄赶往三岔口镇高安村。
当事人到达工作站后,孙磊队长递上水:“大家都坐下喝杯水歇一歇,把问题解决一下,以后也能更好的相处下去”。双方立刻打开了话匣子,在通过与二人谈话后,法院干警了解到双方对于土地归属有分歧。在了解矛盾争议点后,法院干警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争议土地。在多方见证下,村委会对土地进行重新测量。同时积极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鼓励双方拿出证据,证明土地归属。双方当事人都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土地归属,土地是归村委会所有。
最终,在法院干警的积极沟通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明年双方对土地进行竞价,因被告已在土地上种植秧子,双方同意今年暂时不拔掉秧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充分运用现代化无讼东宁新“枫”景工作站,尽早发现矛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诉源治理,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