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
发布时间:2012-03-12 11:07:57
继荣获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08年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东宁县法院始终把发展作为审判第一要义,确立了新的先优工作奋斗目标,并围绕目标,探索新机制,创出新思路,负重前进,拼搏进取,与时俱进。我院提升裁判结果,让人民更加满意;提供司法便捷,让成果惠及人民;以提高审判质量、优化司法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正规化审判、规范化执法、科学化管理为突破,注重司法行为规范,重抓标准化审判,狠抓法官素质提高,严抓制度化管理,促使审判工作更加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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