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国际妇女节就要到了,
你知道如何保护妇女权益吗?
今天东宁法院“妇女维权普法小课堂”
就带大家了解民法典如何维护妇女权益!
希望大家通过普法知识的学习,
一起了解法律,增强法治意识。
01女性在职场中遇到性骚扰有保护吗?
《民法典》禁止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受到性骚扰的妇女,有权依据《民法典》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02全职家庭主妇的劳动价值受到保护吗?
《民法典》对女性家务劳动的价值做出明确保护,如在离婚时,家庭主妇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请求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03受胁迫的婚姻可以撤销吗?
对于胁迫婚姻,《民法典》将行使撤销权的时间节点,从摆脱胁迫行为后开始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