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下,二被执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
王某与李某芬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7年2月14日登记离婚。2018年2月,王某书写借据一份,约定李某芬、王某向李某借款200000元,以东宁市某小区一房屋为该借款抵押。后李某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李某芬银行卡汇款60000元。此款经李某多次索要无果,故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李某芬偿还李某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法律文书生效后,李某迟迟未收到欠款,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对被执行人王某、李某芬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根据反馈数据执行干警将二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又通过电话与二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对其释之以法,晓之以理,讲明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二被执行人筹钱归还了欠款,此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