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东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东宁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志琨所做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东宁市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通过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聚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优化提升执行效能,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奋楫争先的进取精神,勇于攀登的奋进姿态,加快推进新时代现代化法院建设,为加快现代化新东宁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