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信用卡逾期失信,法官调解了!

发布时间:2022-11-30 13:43:51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调解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

被告王某于2018年1月5日在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宁市支行处申请办理信用卡一张,并于当日激活。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未按规定偿还欠款,经原告多次催收后未还,故原告将被告王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王某,王某对于欠款事实没有异议,也愿意还款,但现在资金周转困难,全部还清尚有困难。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进行调解更有利于矛盾化解,办案法官便将双方约至法院,积极与双方沟通,也建议银行根据王某的还款能力协商合理的还款方案。最终,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给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宁市支行信用卡欠款18 597.9元。

法官提醒:

信用卡使用虽然便利,但持卡人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坚持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审慎超额消费,超前消费,信用卡欠款要及时还清,否则会影响个人信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