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宁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上限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7 14:01:58


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上限公告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东宁市人民法院实际情况,现将每名人民陪审员2022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向社会公告如下:


每名人民陪审员2022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为30件。


特此公告。


 东宁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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