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用户拒交暖气费 法院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2-10-31 12:47:35


初冬来临,天气转冷,又一年的供暖期开始了。近年来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不断增多,东宁法院以保障民生、不误供暖时节为出发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供用热力合同案件调解力度,努力化解供应方和消费者对抗情绪,着力维护供暖、采暖秩序。近日,东宁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杜某是东宁市某小区房屋的产权人,被告杜某拖欠原告东宁市某热电公司2021年至2022年度热费2 014.20元,违约金120.90元,共计2 135.1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没有缴费,故原告东宁某热电公司将被告杜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卷宗,考虑到案件事实较为清楚,法律关系较为明确,有调解的基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倾听双方的诉求。为兼顾双方利益,围绕争议焦点进行细致耐心解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被告杜某当庭表示愿意支付拖欠的供热费,但从2022年1月份原告就给其停热,应减免部分供热费。最终,在办案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杜某给付原告东宁市某热电公司供热费1 335元,此案圆满结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