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孩子打架家长出头,法官调解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2-10-12 16:51:57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赵某系未成年人,2021年11月27日15时许,在东宁某小区院内,被告李某儿子将玩耍时与原告赵某发生矛盾一事告诉被告李某,李某即到现场与原告发生争执,后被告李某将原告赵某打伤。经诊断,原告颅脑损伤轻型、颈部抓伤,花费部分医疗费。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进行调解。被告认为,是自家孩子先被欺负,双方都存在过错。原告则表示,被告作为成年人,遇事不能冷静处理,存在过错。办案法官耐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向双方释法明理、批评教育,通过面对面、背对背调解后,终于使双方认识到了错误,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赔偿原告赵某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费等,共计1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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