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越来越冷
供暖季即将到来
大家都盼望着
温暖的房子
可是东宁市的王先生
却有些烦恼
因没交取暖费
供暖公司已经将他
诉至法院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王某是东宁市某小区房屋的产权人,被告王某拖欠原告东宁市某热电公司2021年到2022年的热费2 069元,违约金124.1元,共计2 193.1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没有缴费,故原告东宁某热电公司将被告王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卷宗,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有调解的基础,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就此事进行了细致的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法明理,为兼顾双方利益,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希望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最终,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给付原告东宁某热电公司供热费2 069元及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