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拖欠八年工程款,法官调解助维权

发布时间:2022-10-08 16:24:54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给付220 000元工程欠款的协议,使长达八年的工程欠款问题得到解决。

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东宁某小区,原告胡某于2014年4月给被告施工该小区配套项目,被告当年给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220 000元未给付,被告为原告出具欠据。后此款经原告胡某多次索要无果,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认真翻阅案卷材料,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起源,深入分析案情。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化解纠纷,法官从法理层面耐心细致地疏导,有针对性地释明案件基本事实,仔细听取双方意见,着力化解矛盾焦点。最终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给付原告胡某工程款220 000元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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