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未成年琐事起冲突,耐心调解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2022-09-28 09:09:22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健康权的案件,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2021年12月7日12时许,在东宁某小区内,原告宋某与被告杨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宋某将杨某摔倒在地,随后二人相互用拳头殴打对方头部和身体。期间马某、陈某加入殴打宋某。双方分开后,马某将马某杭、李某找来,几人共同殴打宋某,造成宋某受伤。宋某受伤后在东宁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5天。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本案原、被告双方均为未成年人,办案法官在了解具体案情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对五名未成年被告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着重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进行宣传讲解,教育引导其形成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自觉自律意识。最后,在办案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原告与各被告自愿达成协议,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6 000元。

东宁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人案件时妥善化解矛盾,把法、理、情三者有机融入调解中,最大限度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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