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拖欠劳务费,法官耐心调解

发布时间:2022-09-27 19:46:33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8月,被告周某盖房雇佣瓦工出身的原告刘某从事瓦工工作。双方形成事实上的劳务关系。房子盖完后,周某未及时给付刘某工资款6000元。原告刘某遂将被告周某诉至法院。

这是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的形式,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周某在短期内给付刘某工资款6000元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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