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当庭给付赔偿款。
原告金某与姜某是夫妻,二人共同经营福利彩票站。被告姚某经营某二手车店。2021年8月22日18时左右,金某、姜某与被告姚某因停车一事在二手车店内发生争吵,姚某等三人与金某、姜某相互撕扯对方身体至二手车店门外后,姚某用脚踹了金某身体一下。原告报警后,到东宁市人民医院检查。东宁市公安局于2021年9月28日对被告姚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有调解的基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案件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较为激动,各执其理,互不让步。被告姚某认为双方都有言语不当情况,自己已经被拘留了7天,不该再赔原告钱了。办案法官听取双方诉求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向双方释法明理、讲解利害关系,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指出双方存在的问题,引导被告姚某主动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姚某当庭给付原告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共计5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