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土地互换起纠纷 法院调解化争议

发布时间:2022-06-24 08:59:12


近日,东宁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及时化解双方矛盾。近日,东宁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及时化解双方矛盾。

原告宗某在东宁镇某村开垦荒地3.75亩,2007年原告某为方便发展养殖业与被告仉某约定:原告宗某将该3.75亩开荒地与被告的串窑地1.8亩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根据约定履行了合同,原告为发展养殖业在互换的1.8亩土地上建设养殖场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将剩余土地出租给同村村民。2019年初,被告得知要修建丹阿公路,便找到原告,让原告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被告,原告答应被告的请求,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了被告。由于该土地正在修建丹阿公路,原、被告为明晰双方互换土地后的土地补偿和失地保险归属,重新签订了《换地协议》。原告履行了新签订《换地协议》,但被告迟迟未履行,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履行,但被告均找借口推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细致了解案件,全面审阅了相关案卷材料,并通过电话初步征询原、被告的意见。鉴于原被告对土地置换的事实无争议,案件事实清楚,有调解的基础。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承办法官运用速调方式,及时通知原被告到庭,并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努力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完毕。至此,这起涉及土地维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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