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防火期上坟烧纸引发山火,判刑!

发布时间:2022-06-24 08:53:10


追念逝者

“顶风”烧纸

逝者难安心

生者处刑罚

2021年4月2日上午,被告人苗某与其女儿刘某驱车前往大肚川村为苗某的父母上坟,在刘某开车至坟地附近时因道路泥泞,车陷在泥地里不便前行。苗某独自下车前往坟地开始烧纸。突然起风,导致焚烧物被吹走,引燃附近林地,火势失控,引发山火,刘某见状便报火警。苗某因受到惊吓导致其心脏病发作,刘某便先将母亲苗某带离现场,送往医院治疗。2021年4月2日21时许,身体好转后的苗某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因失火引发的过火林地面积为7.59公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苗某在祭祀时不慎将周围林地引燃,因疏忽大意过失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7.59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引发火灾后,被告人突发心脏病被家属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在当日身体好转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苗某认罪认罚,有悔罪态度,且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苗某为已满六十五周岁不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且身体残疾,系过失犯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积极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终判决,被告人苗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

清明节是祭祖、寄托哀思的重要时节,近几年来全国一直在推广丰富多样、低碳环保的祭扫方式,但一些人们还是会到亲人墓前或坟前烧点纸钱,念叨几句心里话,表达自己的思念。但因违规“随意焚香烧纸”而引发草地、林地火灾,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如果是因为上坟失火构成了犯罪,即便是过失犯罪被判处了缓刑,但是缓刑考验期内也是要进行社区矫正,也有各种监管的要求,也有犯罪记录。如果再犯罪,是要加重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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