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快执快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2-06-24 08:50:34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用5天时间快执快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2 年,孙某与张某通过木材运输生意相识。2012年至2013年,张某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孙某借款共计80000元。孙某多次催促张某偿还借款,张某无故拖延,拒不偿还借款。 无奈之下,孙某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孙某与张某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张某欠孙某的借款本金8万元,自2019年起每年12月31日前偿还孙某借款本金10000元至2026年12月31日前付清。 2019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张某实际给付了1.8万元,尚欠1.2万元。孙某索要无果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干警迅速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第一时间查控、冻结被执行人张某的银行存款。 被执行人张某在发现自己的银行存款被法院冻结之后,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孙某表示愿意还款,并把拖欠的1.2万元和案件受理费一同汇给了申请执行人孙某。收到欠款的申请执行人孙某向执行干警表示,如果被执行人张某可以保证以后按期还款的话,可以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张某银行账户的冻结。 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被执行人张某向申请执行人孙某出具了保证书,承诺以后会按期还款。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5天,就快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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