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金融纠纷高效化解,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司法在社会矛盾中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4月18日上午,东宁市人民法院会同东宁市司法局、中国人民银行东宁市支行联合召开促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启动会,东宁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长海,东宁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新红,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办主任刘月杰,中国人民银行东宁市支行副行长范洪宝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东宁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长海介绍了法院多元解纷工作的工作情况,希望与人民银行、司法局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诉前金融纠纷化解合力,提高金融纠纷化解效率。中国人民银行东宁市支行副行长范洪宝表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可有效节省诉讼费用、律师费以及时间成本,是银行实现小额贷款债权的有力法宝。司法局副局长王新红表示,将全力以赴配合法院共同推进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建设,为金融纠纷高效化解提供平台。
与会人员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建立金融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推进金融纠纷化解机制建设的事实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
就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运作方式、机构组成人员、调解工作室选址、设置调解委员会等工作进行深入讨论,会议达成建立金融纠纷对接机制工作的共识:一是将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形成相互合力,建立东宁市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确定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二是法院主导制定《东宁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施细则(实行)》,坚持高效便民,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对接内容及程序,有效解决金融纠纷。三是各单位通过示范案例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共同提升金融纠纷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知晓度和信任度,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金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