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长云,是一名普通的社区工作者。2018年3月,我光荣的成为了一名人民陪审员。一直以来学法普法是我的愿望,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这既是一种荣誉也承载着沉甸甸的责任感和神圣的使命感。通过3年的庭审经历,让我有了如下体会:
一、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法律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底线,作为约束不法行为、惩治违法犯罪的依据,其尊严不容践踏。犯罪行为必会受到严惩,不要以为可以侥幸逃脱法律的制裁,就肆意亵渎践踏法律,犯罪终将付出应有的代价。
二、储备法律知识,做好人民陪审工作。作为人民陪审员,首先要有敏锐思维,能够理清相关事件的逻辑关系,在庭审的过程中抓住主题,理清脉络,为庭审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2021年的某次庭审中,由于案情复杂,我一头雾水,不能抓住案情的正确走向,无法主观判断是非曲直,致使在合议时拿不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经过此次“失败”,在法院组织的培训中,我更加刻苦的学习,用业余时间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了解学习一些经典案件,熟读更多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自己的理论知识、思维模式。庭审过后,我都会进行总结、深刻反思,哪里的知识掌握的不够好,如何改进,及时补短板,调整思维模式,并在教育实践中不断深入学习了民法典。
作为一名“编外法官”,我从心底深深地爱上了人民陪审员这份工作。在这里我结识了许多法官、书记员、陪审员朋友,既借鉴到有益的工作经验又交流了感情。此外,我在社区的日常工作就是和群众打交道,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一个神圣的职责就是在群众中把自己掌握的法律法规宣传好,将接触到的案例向辖区群众做好讲解,以案释法,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社区工作的同时,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