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故意毁坏财物,是要付出代价的!

发布时间:2022-05-16 09:27:58


本想驱赶公牛

冲动之下

使用镰刀砍伤牛

公牛失血过多死亡

赔钱又判刑!

2020年11月5日,被告人黄某在自家玉米地里干活,发现有两头牛正在吃自家玉米,被告人黄某遂扔石头将两头牛撵走。没过多久,其中一头小公牛又回来继续吃被告人黄某的玉米,黄某见赶不走,冲动之下,便用割玉米的镰刀砍了小公牛臀部一下。

后来,被告人黄某得知被害人王某家的小公牛因失血过多死亡,被害人王某已报案。黄某便将镰刀藏在自家玉米地里。经鉴定,该公牛价值13680元。案发后被害人王某将牛肉售卖得款6829元,被告人黄某赔偿王某6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王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示:

公民的合法财产依法受法律保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可能会触犯法律,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生活中遇到问题或困扰时,应理性对待,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保障自己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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