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无证醉酒驾驶冲卡口躲避交警检查,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2-05-10 19:56:07


酒后无证驾车

遇上交警设卡检查

一脚油门冲了出去

等待他的是法律严惩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无证醉酒驾驶案件,判处被告人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4000元。

2021年2月13日,被告人孙某无证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东宁镇宏源街某小区门前处,在交警指挥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加速冲进某小区弃车逃避检查,逃至小区二楼缓台翻越栅栏跳入计委家属楼院内摔伤,交警拨打120将其送往东宁市人民医院救治。经鉴定,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7mg/100ml。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驾驶资格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使,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东宁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无驾驶资格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遂判处上述刑罚。

法官说法: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酒后不开车是每个司机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如果以身试法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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