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几万块就能找到正式工作”
“花几千块就让你进入公司”
这样的“骗术”你还在掉坑么?
天上不会掉馅饼
小心馅饼变陷阱!
2018年,原告张某在东宁市地下金街购买商品时与一业主被告季某相识。2018年11月,被告季某联系原告张某称,某消防队前台需招聘接待员,只有一个名额,办理该工作需支付50000元,询问原告张某是否愿意去工作。原告张某于2018年11月14日委托其哥哥向被告季某银行账户内转账50000元,被告季某为原告张某出具收据一份。后因被告季某承诺为原告张某办理工作一事没有结果,也未退还50000元,原告张某遂将被告季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但被告季某收取原告张某50000元,并为原告张某出具收条,可以认定原告张某与被告季某成立事实上的委托关系。本案所涉委托合同实质,是双方通过不正当手段直接获得工作岗位,该委托合同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违反公序良俗,有损社会公平利益,故原告张某与被告季某的委托合同应属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的规定,被告季某基于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季某返还原告张某委托费50000元。
法官提醒:
“找工作靠花钱”是错误的认识,法官在此也要提醒大家,不要轻信那些“能人”声称的所谓关系、背景、指标,要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找到自己理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