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院创建活动,3月30日下午,东宁市人民法院召开“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党组书记、院长参加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谢立明传达学习了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方案精神,宣读了《东宁市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我院创建活动及任务分解进行解读,强调了本次活动的创建标准和程序。
党组书记、院长王志琨对“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是深入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窗口”工程,是提高审执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是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
二要坚持司法为民,提升服务本领。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主责主业,紧盯示范创建目标不动摇,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要求,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不断推动“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要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活动落实。统筹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和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紧盯人民群众“打官司”过程中急难愁盼问题,堵点痛点问题,常态化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严格对标“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考评体系,切实推动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