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赊购商品不还钱,倾力执行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4-15 09:21:13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不懈的努力下,执行回了欠款。

2015年3月起,程某与其妻子刘某多次在原告东宁某润滑油商店处赊购机油,共欠机油款11020元。2018年8月,被告程某为原告东宁某润滑油商店出具欠款欠据一份。原告东宁某润滑油商店多次向二被告索要,二被告均以没钱为由拒绝给付,无奈之下,原告东宁某润滑油商店遂将二被告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二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东宁某润滑油商店机油款1102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原告迟迟未收到二被告给付机油款,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二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进行了调查,发现一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多笔存款,及时采取了冻结的强制措施。后执行干警依法将其银行存款扣划,给付申请执行人。案件圆满执结。

“多亏了你们,拖欠多年的机油款终于拿回来了!”申请执行人东宁某润滑油商店业主向执行干警表达由衷的谢意。

东宁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巧用执行措施,拓展执行思路,提升执行效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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