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醉酒驾驶危害大 以身试法终获刑

发布时间:2022-03-29 14:21:38


你会喝了酒开车吗?

酒后开车上路

无疑是移动的“定时炸弹”

时时刻刻都可能对他人及自己造成伤害

东宁市的钟先生就因醉驾被判刑

 

2021年5月7日14时20分,被告人钟某饮酒后驾驶五菱牌小型面包车,行驶至东宁市G331国道1601公里800米处,被执勤交警查获。经依法抽取钟某的血样进行鉴定,钟某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公诉机关以钟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钟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示:

醉酒驾车猛于虎,安全警钟需长鸣。交通安全风险往往发生在麻痹大意的不经意之时,我们都是交通参与者,人人都要敬畏生命,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应当是每个人坚守的铁则!请大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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