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宁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签订了分期偿还借款的调解协议。
2017年12月,被告任某在原告庄某处借款4万元,约定两年内还清。借款到期后,原告庄某多次索要,被告任某均以没钱为由拒不偿还,原告庄某遂将被告任某诉至法院。
法院立案后,办案法官经调查得知,原告庄某与被告任某系亲属关系,两家因借贷纠纷一度关系陷入僵局,因原告庄某的母亲现身体不好,急需用钱看病,无奈之下庄某才起诉。
法官分析案情后,认为案件调解的可能性较大,遂进行面对面,背对背开导劝说,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被告任某分期给付原告庄某欠款4万元的协议。案件顺利调解,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恪尽为民之责,常怀爱民之心。东宁法院始终把调解工作的重点,聚焦到当事人急难愁盼的司法需求上来,着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