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共供热水管破裂,造成损失谁来赔?

发布时间:2022-03-29 14:01:05


墙内供热水管突然爆裂

房屋被淹、物品受损

这损失究竟谁来赔?

东宁市的邢先生就遇见这样一件烦心事

 

2018年12月15日,原告邢某回迁入住芬河雅居小区。2020年11月12日,原告居住房屋与走廊共用墙体内的供热水管发生破裂,导致原告邢某墙体壁纸受损、地板被泡,流出的水渗透到楼下,致使楼下棚顶受损。该供热水管系楼道内公共供热水管的分支,是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时将水管下到墙体内的。原告邢某认为,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赔偿原告损失8710元。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原告所居住楼盘已出售超过了2年的水暖保修期,故对原告邢某主张被告承担全部损失责任有异议。原、被告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邢某遂将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居住房屋系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通过现场勘察及调查了解,原告邢某房屋损失实际发生,但提供证据未充分证实为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行为,是造成损失的全部原因。被告亦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证实的主张,故法院酌定双方对损失各自承担50%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邢某房屋内财产维修损失4355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法官说法:

供暖设施发生故障后除了第一时间报修外,也应当及时保存证据,包括存留漏水现场影像,对供暖设施、家具、装修、墙面损坏情况等细节摄影摄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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