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消失”的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22-03-29 11:02:29


被执行人杳无音讯,申请执行人要放弃时,却接到了东宁法院执行法官电话,告知“消失”的被执行人终于找到。惊不惊喜?意不意外!这样的惊喜和意外就发生在申请执行人卢某身上。“谢谢法官帮我找到被执行人,真是太感谢了,你们辛苦了。”得知东宁法院千方百计找到“消失的”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卢某衷心对法官表示感谢。

蔡某原系某药业在东宁的代理商,因经营缺少资金,于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多次向卢某借款合计115 000元,并约定了利息。由此以后,蔡某却一直未偿还本金及利息,为此卢某多次向蔡某索要,蔡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卢某遂将蔡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蔡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卢某借款本金115 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蔡某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了解案件情况,因蔡某在开庭审理期间就已下落不明,执行立案后无法向蔡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卢某亦无法提供蔡某的联系方式与地址,执行工作从开始就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并未因此而放弃,经过技术信息查询和多方调查了解,近日,执行法官在查询蔡某的银行卡信息时,发现蔡某预留在该银行的一个手机号,执行干警立刻核实并拨打了该号码,接通后正是执行干警寻找的“消失”的被执行人蔡某,执行干警成功联系到了蔡某。

蔡某表示,借卢某钱是为其丈夫李某经营所借,李某曾承诺按期归还欠款。后来李某出国务工,因疫情无法回国,蔡某也离开了东宁。执行法官对蔡某释法明理,并讲明拒不执行判决内容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执行法官的耐心沟通协调。最终,蔡某同意给付欠款,并与卢某达成定期给付的执行和解,本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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