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三心”化解基层矛盾 助推乡土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22-02-17 14:14:54



2022年1月26日,绥阳办案点收到一份特别的礼物,当事人邹某一早将写有“老百姓信赖、赞颂的好法官”的锦旗送到刘建军法官手中,以表达对刘法官的感激之情,感谢刘法官秉持公平正义,依法办案。

事情的缘由还得从绥阳镇建机场征地说起。2017年,绥芬河机场办征收红旗村土地,涉及村民邹某多处土地,红旗村村委会与邹某共同对应征土地进行了测量。因应征土地与实证土地不一致,导致红旗村股份经营合作社向邹某多付了土地补偿款。邹某则认为征收土地面积不符,双方产生争执,红旗村股份经营合作社诉至东宁市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连夜翻阅卷宗,发现土地确认表上一处土地面积存在改动,多方面计算征地款,发现了端倪。为切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减轻群众诉累,承办法官将庭审搬到了田间地头。法院干警在零下20度的低温中,仔细比对征收土地数目。

承办法官实地调查后,安抚双方情绪,耐心与邹某交谈,为其讲解土地征收政策,计算土地征收款,并告知多占土地征收款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当事人邹某立即去银行将多发的土地补偿款交给了红旗村股份经营合作社。当事人邹某说“你不坐堂办案,冒着寒风现场解决的劲,我非常钦佩”。红旗村股份经营合作社也因此撤诉,此案圆满审结。

绥阳办案点秉持乡亲们的小事,就是我们的大事的原则,用三颗“红心”处理案件。一颗红心为“勤心”。绥阳办案点接到诉状后,第一时间翻阅卷宗,比对证据,确定可能的争议焦点,预判可能的审判走向。一颗红心为“实心”。乡土矛盾有其特殊性,多是时隔多年,证据缺失。绥阳办案点在查明事实方面,化被动为主动,在乡间地头查事实,让法律事实无限接近客观真实。一颗红心为“诚心”。农村案件中,乡亲们大多法律意识淡薄,绥阳办案点都是先耐心倾听乡亲们口述的苦,发现乡亲们心存的结,然后用乡间大白话阐释法律,讲透事理,解开乡亲们的心结。

在农村案件方面,绥阳办案点一贯用三颗红心,多用调解软方式,慎用判决硬方式来化解农村矛盾,实现乡土和谐。绥阳办案点的三颗红心,在“乡村振兴”的路上,真正诠释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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