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欠据赊购化肥
拿了化肥却不付钱
无奈之下诉上法庭
法官耐心促调解
近日,东宁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2020年至2021年间,被告王某分五次在原告东宁市某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赊购化肥,合计拖欠原告化肥款40360元,并分别为原告出具5份欠据。期间,于2021年4月给付5000元,5月给付2000元,合计给付7000元,尚欠33360元。上述欠款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给付货款义务,被告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付,所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给付拖欠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办案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告认为被告王某一直拖欠化肥款不还,已影响到其经营,无奈之下,才诉至法院。被告王某对于欠款事实无异议,但表示自己最近生活困难,所以才未及时还款。
办案法官在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后,耐心劝导双方,并和双方当事人分别谈话,单独沟通,细致的给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最终,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被告王某分期给付拖欠原告化肥款33360元的调解协议,此案顺利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