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有个烦心事
顶账回来的车库
十余年来难过户
最终在法院的帮助下
车库过户了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要求房屋过户的执行案件。2010年,刘某宝以做生意缺少资金为由,分三次共向刘某借款110000元。刘某宝于2010年9月出车祸死亡,上诉三笔借款均发生在刘某宝与孙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010年9月25日,刘某遂将孙某诉至东宁市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110000元。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孙某以登记在刘某宝名下的东宁市某小区一车库抵偿欠款110000元。
调解生效后的十多年间,刘某曾多次找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未果。2021年12月,刘某向东宁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孙某配合其协助办理该车库过户。执行立案后,办案干警向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过户。经进一步核查发现,未能办理过户的原因是,该车库登记在被执行人孙某丈夫刘某宝名下,但刘某宝去世已十余年,当时相关过户手续不全没法办理过户。
为了顺利执结该案,办案干警多次积极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沟通协商,共同研究案件解决方案。2021年12月15日,东宁法院作出执行裁定,裁定将被执行人孙某丈夫刘某宝名下的该车库所有权归申请执行人刘某所有,刘某持东宁法院做出的执行裁定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了过户,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