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言语不和起冲突,打伤人后必赔偿!

发布时间:2022-01-20 16:03:09


言语冲突叫来朋友,

朋友伤人吃官司,

帮忙千万要理智!

近日,东宁市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2021年8月1日20时许,在东宁市某医院四楼走廊,因张某与原告王某就二人儿子打架一事协商未果,张某叫来朋友即被告吴某,被告吴某到场后与原告王某发生言语冲突,被告吴某将原告王某头部打伤。被告吴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6天,罚款200元。原告王某被送住院治疗15天,因与被告吴某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王某遂将被告吴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吴某因与原告王某言语不和,将原告王某打伤,被告吴某构成侵权,应对原告王某因侵权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吴某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7429.88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吴某未在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原告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吴某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被执行人吴某得知申请执行人王某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便主动找到执行干警,希望能和申请执行人王某进行和解。经过执行干警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吴某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王某6000元,本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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