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口头协议讨薪难,执行调解快讨还

发布时间:2022-01-06 14:24:45


“空口无凭,立字为据”

是我们常见的协议要求

东宁市的鲍先生

约定劳务合同时却选择了口头协议

要不回报酬很是发愁

执行干警来帮您!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成功帮助当事人要回了拖欠多年的劳务费。

2018年9月19日,原告鲍某与被告王某在国外某农场玩,期间被告王某提议雇佣原告鲍某为其农场做饭,口头约定好每月劳动报酬。原告鲍某到被告王某农场为工人做饭,原告鲍某在被告王某农场做饭一个月,至2018年10月21日回国。回国前被告王某承诺回国后,立即结算原告鲍某的劳务费,但回国后,被告王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给付原告鲍某劳务费用,遂鲍某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被告王某给付原告鲍某劳务费1500元的调解协议。但被告王某一直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鲍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银行账户及网络存款进行了调查,并采取了冻结的强制措施,但其名下银行账户及网络存款余额不足以清偿申请执行人鲍某的劳务费。为尽快执结此案,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可能对今后的工作及生活带来不良后果。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最终,被执行人王某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鲍某的劳务费,此案圆满执结。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2022年,东宁市法院将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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