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遭遇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拒不赔偿,
因车祸造成伤残十级,
法官速执暖民心。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执一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某保险公司赔偿款54406.52元执行到位,给付了申请执行人王某。
2020年9月10日,胡某驾车机动车行驶至天如小区楼下时,将行人王某撞伤,此交通事故经东宁市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胡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胡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王某与胡某、某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某遂将胡某、某保险公司诉至东宁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某保险公司对胡某造成的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54406.52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却迟迟没有收到赔偿款。王某几次找到某保险公司,但某保险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赔偿。
无奈之下,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了解到王某因此事故造成伤害,经司法鉴定为伤残十级,王某年过七旬,需长时间卧床治疗,高昂的医药费及后续护理费早已使王某本不富裕的家庭难以为继。
为了保护王某的合法权益,东宁法院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某保险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并约谈某保险公司负责人,就此案向某保险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告知拒不赔付的法律后果,迫使某保险公司及时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将赔偿款给予申请执行人王某。从申请执行到拿到赔偿款仅用时4个工作日,至此,案件圆满结案。
东宁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注重涉民生案件执行,通过畅通“绿色通道”、强化强制措施、加大处置力度等多措并举,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为当事人节约成本,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