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农民工讨薪难 法官调解助维权

发布时间:2021-12-28 10:40:30


四年的劳务费一拖再拖,就是不给,4名农民工多年讨薪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拖欠劳务费的乔某告上了法庭。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四年纠纷终有结果。

2017年,被告乔某雇佣原告田某、王某、于某、高某为被告乔某位于某村的一处饭店进行装修。四名原告负责提供木工劳务,工程完工后,四原告找到被告乔某索要劳务费,经双方结算,被告乔某共需支付四名原告劳务费共计45 000元。被告乔某为四名原告出具欠款还款计划,后经索要被告乔某只偿还6 000元。被告乔某于2020年6月13日重新为四名原告出具欠据,约定2021年6月13日前偿还完剩余39 000元劳务费。但到期后,被告乔某以各种理由推托一直未给付,四名原告遂将乔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因经营不善,饭店已歇业,并无其他经济来源,久拖的劳务费是由于经济条件不好,没有能力偿还。在深入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既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又要支持微小经营者发展。一方面与被告多次进行沟通,耐心地帮助被告乔某分析利害关系,引导其主动承担责任,克服困难筹集钱款。另一方面,安抚4名原告的不满情绪,告知被告当下的经济状况。

最终,在承办法官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乔某分期偿还四名原告欠款。至此,这起历时四年的“讨薪案”终于有了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4名工人露出了欣喜的微笑。

近年来,东宁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案件,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发挥审判职能,助推调解为主的多元矛盾化解模式,高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切实感受到司法关怀,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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