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东宁市法院在东宁市内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东宁市法院印制“国家宪法日”宣传海报,组织干警在东宁市内学校、医院、超市、社区等场所张贴海报进行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
此次活动共印制宣传资料100余份,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下一步,东宁市法院将继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与人民群众携手共建平安、有序的法治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