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东宁市人民法院再获全省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流动红旗

发布时间:2021-10-28 16:13:02



10月14日,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1-9月全省法院获得“流动红旗”情况的通报中,东宁市人民法院以主要工作情况排名第六的好成绩,获得第三季度“流动红旗”,这是继第一季度获得后,再次获得全省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流动红旗”!

东宁市人民法院,根据省高院“一体化”管理和市中院“四项重点”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对审判执行工作的部署,狠抓审判质效。下半年以来,确定了以“抓审判质效提升,带动整体工作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立足工作实际,全面分析、科学预判、精准施策,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坚持以审判指标为导向,以责任追究为抓手,强化审判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质效意识。东宁法院党组将提高审判质效作为当前第一要务来抓,多次召开审判执行质效推进会议,分析研判审判工作形势,提高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促使干警转变思维模式,变“被动干”为“主动干”,变“要我干”为“我要干”,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升审执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推进法院工作的整体发展。1-9月,共受理各类案件3982件,审执结3615件,综合结案率90.78%,环比二季度提高23.65个百分点,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名第6,比上半年前进了41名,在全省基层法院16项考核指标排名中位居全省第六。

二是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审判管理。对照省法院“双通报”、市中院绩效通报标准、排位和影响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分析研判,整体推进;坚持均衡结案,采取日通报、周推进的方式狠抓落实,每日公布各法官结案情况,每周召开审判质效推进会议,每月制发审判管理通报,将指标落实到个人,每季度进行审判态势分析,补短板强弱项;以党组为中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力推进,跟踪问效;强化节点管理,利用审判管理系统,加强对案件诉讼流程每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结收比、结案均衡度位居牡丹江市基层法院前列。法官人均结案数180.75件,始终居全市法院之首。

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案件质量。开展自查与评查相结合,着力解决审判执行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和工作水平。加强案件质量、裁判文书质量的常规评查,每月对所结案件进行评查,及时统计汇总评查结果,并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开展重点案件重点评查,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案件交叉评查、合议庭评查等方式全面评查;加强“四类案件”监督,将“四类案件”监管贯彻到立案、审理、执行、监察等各个环节。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做到仔细分析、精准识别、主动汇报、加强监管;推行“同案同判”,通过推送类案判决、召开专业法官联席会议等方式统一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等,实现“同案同判”,提升了审判质量和效果。1-9月,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47%,位列全市法院第一,一审服判息诉率94.74%,始终保持全市前三。

四是强化审限管理,力促审执增效。严格审限管理,及时对未结案件进行催告和警示,压缩办案周期。完善管理制度,为提升审判质效提供制度保障。审管办加强临界节点监督,形成监管合力,做好各个环节和各个节点监督管理。坚决清理超长期案件,防止产生新的长期未结案件,保持收结案良性循环;提升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适用率,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简、快、灵”的制度优势,通过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以繁简分流推动案件快速审结;加强速裁快审团队建设,坚持“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的审判方式,促进审判集约、高效运行,推动审判质量效率提升。1-9月,简案快团队审结案件 1599 件,审结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2件,审结案占比79.35%、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89.95%、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149.22%,拉动简易程序适用率、小额诉讼等指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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